第四百七十章 帝国的主人(合一)-《当骄傲仍然重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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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尔·西蒙斯采访杜兰特的目的并不单纯,考虑到过去这个夏天发生的事情,他认为超音速是nba的一个潜在的惊爆点。

    从表面看,唯一能阻止超音速三连冠的只有湖人队。

    但西蒙斯认为,超音速最大的敌人是他们自己。

    这正是西蒙斯即将在今年十一月出版的新书《篮史通鉴》(thebookofbasketball)里重点讨论的话题:为什么有些球员与球队比其他球员和球队更重要?

    在西蒙斯的书里,他还有一个金字塔榜单,乔丹是他的第一名,比尔·拉塞尔排名第二,于飞排名第三。

    这样的排名并不出于私人恩怨,至少他是这么看的。他努力地在书中保持客观,要不然的话,他不会把魔术师排在拉里传奇的前面。

    不久前,西蒙斯看了杰克·麦卡勒姆为08超音速写的书。

    尽管背景宏大,结局也如史诗一般,但西蒙斯并没有看到他想看到的。用他在书里的话说——“弗莱并不像mj或者罗素一样在1998年与1969年那样经受了最终的考验。”

    现在,西蒙斯认为于飞的“考验”即将到来。

    当于飞身边的人为了超越王朝的概念,提出“一人帝国”的时候,危险的种子就在超音速内部种下了。

    为什么克里斯·波什愿意放弃多伦多之王的身份来到西雅图当下狗?为什么迈克尔·芬利在职业生涯末期舍弃了上千万美元的收入只为得到一枚戒指?为什么凯文·杜兰特这样的年轻明星会被称赞为美国之子?因为他们在一支伟大的球队中赢得了两连冠。

    突然间,让他们引以为豪的至高荣耀在人们的口中变成了这样。

    冠军是弗莱一个人的事情,其他人只是跟着沾光。

    在团队运动中,把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是最危险的事,但职业篮球自古以来就是在重复这种故事。

    可是,即使是迈克尔·乔丹也要在名人堂演讲上第一个感谢斯科蒂·皮彭,他知道没有皮彭就没有他的两次三连冠。

    一个人可以凌驾于集体,但同一个集体想要连续取得胜利,就需要构建集体荣誉感。

    讽刺的是,深知于飞需要不断取得胜利才能超越乔丹的于飞阵营却利欲熏心地采用这种捧杀式的手段将于飞带到了众神之上的高度。

    西蒙斯认定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会在超音速队发生。

    要么是完全的毁灭,使得超音速的童话破碎,要么.弗莱·于会以毁灭一切的代价超越乔丹。

    西蒙斯不相信,或者说,他在少年时期追随拉里·伯德的比赛逐年形成的篮球观无法支持他认可这样的事情发生。

    因此,对杜兰特的采访,西蒙斯采用了由浅至深的方式。

    他们先是回顾了杜兰特前两年的一些有趣的时刻。

    然后,西蒙斯突然调转话头,问道:“你和弗莱相处得如何?”

    杜兰特的脑海中闪过了许多,但都不美好。

    “还不错。”杜兰特敷衍地说,“可以和最伟大的球员成为队友是一种荣幸。”

    西蒙斯笑问:“你真的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球员吗?”

    这时,杜兰特聪明地反问:“1997年的沙克堪称nba历史五十大巨星吗?”

    那是西蒙斯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他当然知道当年奥尼尔入选五十大的争议。那是nba把自己当作一场秀的证据。他们想要噱头,而没有什么噱头比让奥尼尔这个未来可期的年轻巨星入选五十大更容易引起讨论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那也是对奥尼尔潜力的认可,事实证明,奥尼尔作为五十大当之无愧,他最终成为了nba历史上最伟大的十二人之一。

    杜兰特以奥尼尔作为例子,就是想告诉西蒙斯,也许于飞现在不是最佳,但假以时日,他必然是。

    “你在几个月前因为一则推文登上了推特热搜,现在情况如何?”

    杜兰特无奈地说:“其实我只是在分享我对当天发生的事情的看法,但那一天引起了误会,我致歉了,幸好没有影响到更多人。”

    西蒙斯其实很喜欢杜兰特的那条推文,在他看来,那条推文下那帮发狂的于飞毒唯就是巨魔。

    但那也是于飞影响力的体现,尽管他本人从未关注此事,可他的支持者已经足以把杜兰特折腾得焦头烂额。

    现在来看,西蒙斯不觉得杜兰特有任何的错误。

    但这个年轻人实在太善良了,他居然要为了这种事情道歉?

    然后,西蒙斯的话题悄悄接近核心。

    “你是否注意到这几个月来,外界对超音速的两连冠的定义?”西蒙斯说,“实际上,他们把超音速的两连冠和雄鹿的两连冠合并到了一起。”

    杜兰特反问:“你是说soleimperium?”

    西蒙斯点头,果然,杜兰特也在关注这件事。

    当于飞阵营宣传“soleimperium”的概念时,西蒙斯意识到他这些年来和于飞不对付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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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仅是于飞当年在对德高望重的乔丹没有任何的尊重,更在于此人从出道开始,就是一个在破坏规则的人。

    他把比尔·拉塞尔——黑白双雄——乔丹时代所形成的那种超巨负责最后一击,但最好的篮球永远来自最佳团队的比赛方式给颠覆了。

    在雄鹿的五年,于飞以惊人的球权占有率夺取四座总冠军,让三分球流行开来,彻底把篮球比赛变成了另一个模式。他还逼迫球队与他的第二份合同签短约,开创了2+1纪元,大大缩短了联盟各队为新星搭建阵容的窗口期。

    直到今天,于飞基本上把西蒙斯自上世纪80年代所认识的那个nba打了个稀碎。

    如今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时代了。

    世界第二和世界第三堂而皇之地联手,世界第三竟然还可以厚着脸皮把自己的懦夫之举进行全国直播,对家乡父老公然背刺,然后笑哈哈地投入洛杉矶的怀抱。

    而世界第一人呢?更是一个目中无人的狂徒。

    他已经让篮球界变得扭曲,现在还试图粉碎职业篮球最伟大的概念——王朝。

    拉塞尔有王朝,乔丹有王朝,所以他们是西蒙斯心中的第一与第二1。

    1按照西蒙斯的理论:十年内五次夺冠算是王朝。

    于飞在七年内赢得六座总冠军,理论上,他也有王朝,但因为不是在同一支球队里完成,所以不能算是王朝。

    为了掌控王朝的定义权,他们胆大包天地把于飞的辉煌成就定义为“一个人的帝国”。

    一旦这种认知成为共识,于飞的历史最佳地位就无可置疑了。

    为什么?因为拉塞尔需要一大堆帮手才能成就王朝,强如乔丹也需要皮彭,但于飞是一个人的王朝。他是天选,也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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